夾在兩個監管體系之中,“出海”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未來如何?
昨天,有聽過我課的小哥來聊天,談及互金的前途和未來,似乎“出國”是一條路,又看到了紐交所的消息:國內某互金企業在美上市,新聞報道挖出未來一段時間,將有不少中國 金融 科技 和科技金融公司將奔至海外,融資或開展經營。
那么,夾在兩個法系之間,不同監管力量之中,“出海”的 互聯網金融 企業的未來如何?
1. “出國”只是手段,還是目的?
正如出國留學的學生和家長,也許您考慮過,到底是畢業后回國發展還是出去就拿身份不回來了?
以現在我國 經濟 發展情況和 創業 機會而言,有闖勁,想創業的年輕人,大多數還是會選擇回國發展。外國的月亮不比中國圓,何苦在那邊當二等公民呢,呵呵,這也是我當時的想法。
互金企業一樣,來咨詢的時候都會問我們,到底我們幾個股東是以“顯名”注冊,還是“隱名”讓本國人代持。其實,這取決于當事國的法律要求,如果外籍人士不能擔任某一類企業的大股東或高管,自然要想辦法變通;如果沒有硬性要求,使用真實姓名在海外做業務,可以減少很多法律訴訟和道德風險。
有人可能提到CRS問題,財產征稅問題,我們認為合理避稅可以,不法逃稅就不好了。
同時,還有一波企業是到海外融資的,拿外國人的錢不是好事嗎?這個沒錯,但是,外國人的錢不是那么好拿的,美國納斯達克、紐交所的處罰制度嚴格,稽查手段先進,罰單天價,還有渾水公司時常來“嗅一嗅”“蹭一蹭”,務必嚴陣以待,小心被裝進去。
給國外機構 投資 人講故事,還要按照他們的喜好和節日,呵呵,文化問題要考慮。
2. 商業 模式在國內違規,在海外會被處罰嗎?
互聯網 金融是互聯網與金融深度結合的“新物種”,充滿棱角,其中不乏與現有法律法規相沖突的灰色地帶,判斷這些灰色地帶的法律性質和未來走向是一件有風險的事。
在ICO 熱度很高的時候,某國金融管理機關曾經打電話給颯姐,詢問中國法律對于ICO的定性和判斷,我當時訝異,一個外國公務員給中國律師打電話咨詢。事后證明,該國監管機構對于項目所在地國的法律態度十分重視,并非一概漠視。
因此,問題就被拆成兩個。
一是在項目或公司所在地國,商業模式是否合法合規;二是在融資地國、分支機構所在地國是否以前者為標準判斷項目或公司違法。
前者,要根據法律、法規、判例、法理,有時候還要借助“專家論證”來判斷到底一個商業模式是否違法、違規,是否值得被打擊被一刀切,這是國內法的內容,也是中國法律工作者的任務;
后者,要看不同融資平臺和企業注冊管理機關的具體規定,在海外很多“板”都是私有企業,其自身也是上市公司有盈利沖動,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情況似乎常見。但是,他們也要按照自己的章程和規則核查其他融資企業的合規情況,以符合本國法律和判例的要求;至于企業注冊管理機關,各國有行政法規和不同時期的政策規定,國內互金企業能否“通關”是概率問題。因此,后者需要各個國家的法律工作者和政策熟稔者,協助企業做判斷。
3. 國內形勢回暖,能否重回懷抱
其實這個問題是老問題,私有化公司回A股上市的企業,當然有。
既然有先例,是不是大家都有機會回來?答案是否定的,有些業務形式,五年內很難回來,例如幣圈創新業務,甚至一些區塊鏈打賞機制都會被今年9月4日的文件擋在門外,至今沒有松動跡象。
由于日本有虛擬貨幣法案,一些加密貨幣交易所轉戰東瀛,我國法律的態度明確,在他國境內的他國企業行為,只要在其本國領域內是合法的,我國法律不會“長臂管轄”,但是如果損害了我國公民合法權益,中國法律還是會出手。
讀者可以理解為,如果交易所開在海外,銷售和宣傳對象還是中國人,其中如果存在欺詐或詐騙的行為,則中國法律也會出手保護中國公民合法利益。
至于融資方面, 新三板 創新層并沒有給互聯網金融企業太多機會,如果政策放開,會不會有企業放下出海念頭,回歸國內融資渠道,這具備現實可能性。
至于主板等,要看企業自身操作手段和技術,不是完全沒有可能,財務和法務上都要慢慢積蓄力量,順勢而為。
綜上,正如出國求學的孩子千千萬,大家的情況和想法各不相同,沒有辦法一刀切誰的決定是最優,誰的決定是犯傻,因為,情勢不斷變化,天時地利人和都會影響結果。
只一句話:互聯網金融,且行且珍惜……
【來源: 大成律師事務所 ?作者:肖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