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信號!北京扶持互聯網金融公司轉型金融科技

11月9日,北京金融監管局公布了《北京市促進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18年-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到,未來,北京要涌現5-10家國際知名的金融科技領軍企業。在分析人士看來,此次《規劃》傳遞出金融科技成為北京監管部門扶持以及行業發展的趨勢,其中,銀行系、巨頭系金融科技公司或先受益,成為監管扶持的重點。
宋媛媛/制表
被“扶正”的金融科技
《規劃》中明確,金融科技范疇主要圍繞新技術與金融功能的融合。在具體規劃路徑上,一方面積極推動影響金融科技功能應用的底層技術發展,完善各類技術市場設施,包括人工智能、大數據、互聯技術(移動互聯、物聯網)、分布式技術(云計算、區塊鏈)、安全技術(密碼技術、量子計算、生物識別)等。另一方面大力促進技術應用落地,同時更有效地防范和把控金融風險。
根據《規劃》,北京金融科技打造形成“一區一核、多點支撐”的空間布局,支持金融科技企業在特定區域和樓宇聚集,加強全面監管,形成“各具特色、互動協同”的北京市金融科技發展格局。具體來看,一區:北京金融科技與專業服務創新示范區;一核心區:北京金融科技與專業服務創新示范區核心區;多點:金融科技底層技術創新集群;銀行保險科技產業集群;金融科技安全產業集群;財富管理產業集群。
對于北京發布金融科技發展規劃,有市場人士認為, 這傳遞出監管“扶正”金融科技的信號,未來以網貸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空間受限 ,將會越來越少地被提及。不過,也有分析人士認為,“互聯網金融”只是被污名化,本身并沒有錯,鼓勵和扶持金融科技產業的發展,與在業務層面鼓勵互聯網金融機構繼續發力普惠金融,兩者并不矛盾。
互聯網金融業在經歷了幾年“野蠻生長”后暴露出了諸多問題。今年以來,更因重要分支之一的網貸頻頻爆雷,互聯網金融被污名化,行業掀起“去網貸”、“去互金”風潮。
從監管態度也可看出互聯網金融漸受“冷待”。自2014年“互聯網金融”一詞首次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從最初的“促進發展”到“規范發展”再到“警惕風險”,然后是今年的“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分析人士指出,措辭的變化反映了政府對行業發展的態度,也顯示了互金行業五年來經歷的從高速發展到規范整治的歷程。
“互聯網金融這個名詞還沒具體限定下來,就因為網貸頻繁爆雷過去了。”中金支付產業金融事業部副總經理李辰鵬表示,互聯網金融和金融科技,一個是細分行業領域的統稱, 一個更偏向于技術應用。
對于“互聯網金融”到“金融科技”的轉變,一位金融科技分析人士指出,發展金融科技的目的還是為了提高金融業務的效率,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所以,鼓勵和扶持金融科技產業的發展,與在業務層面鼓勵互聯網金融機構繼續發力普惠金融,兩者并不矛盾,某種程度上是統一的。 從政策效果來看,隨著地方政府將關注焦點從業務層面轉向底層科技層面,可以通過金融科技本身的杠桿效應撬動更多金融資源,反而能夠更好地促進普惠金融的發展。
巨頭或先受益
此次《規劃》提到,未來四年, 北京的目標包括:涌現5-10家國際知名的金融科技領軍企業,形成監管科技、智能金融等3-5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金融科技創新集群,在金融服務、安全監管、生活服務和城市治理等領域開展10-15個金融科技重大示范應用項目。
對于涌現5-10家國際知名的金融科技領軍企業的目標,分析人士指出,銀行系以及BATJ等巨頭更有可能成為政策扶植的目標,最先受益。
北京商報記者關注到,《規劃》中點名了百度、京東、小米以及民生銀行、光大銀行的金融科技布局。 一位接近北京監管的人士透露,《規劃》中點名的企業很有可能成為監管重點扶持的企業。
具體來看,《規劃》提到,“北京連續兩年有20余家企業進入畢馬威發布的“中國領先金融科技企業50強”,居全國首位。國內唯一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網聯清算有限公司已正式運營。百度、京東、小米等國內領先的互聯網企業,也在金融科技方面加快布局,基本形成了覆蓋各個服務領域的全業務版圖。金融機構紛紛在京設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民生銀行成立了民生科技有限公司、光大銀行成立了光大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 在科技與金融融合的大背景下 ,金融科技很難獨立于金融業務而存在,所以,除了個別底層的技術創新外,聚焦應用層面的金融科技創新更應該成為政策關注的焦點,綜合來看,既有業務場景又有科技積累的金融科技巨頭,會優先受益。
不過,李辰鵬認為,可能既會有BATJ金融科技子公司,也有可能是正在成長起來的金融科技公司。這條跑道上,既可能是“應用領先型”選手,也可能是“技術領先型”選手,前者更可能在現有巨頭中產生,后者則正在成長的科技公司也有機會。
風險防控仍是難點
在分析人士看來,借鑒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經驗教訓,金融科技發展的難點與焦點仍是風險防控。
監管層面,李辰鵬認為,監管難點在于跨監管部門帶來的聯動問題,創新帶來的各類“安全”隱患以及監管套利、跨境監管難題等。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指出, 迄今發生的各類金融科技風險事件,追根溯源,各類金融風險導致的結果 ,只是因新興技術的應用,呈現出新的特點。金融科技風險依然是金融風險。對于監管者而言,最重要的任務是綜合考慮“創新程度”、“金融風險”、“投資者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監管匹配能力”等各方面因素,尋找不同條件下的最優監管均衡點,既促創新又防風險,從而在這一波科技浪潮中實現技術變遷與金融變遷的良好互動。
有接近監管層的人士指出,各區按照“誰引進、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金融科技園區、平臺、孵化器、樓宇物業、企業屬地責任,建立金融科技風險報告制度,加強入駐企業風險評估,及時處置化解金融科技風險事件,堅決打擊假借金融科技名義的違法違規金融活動。
“地方政府不僅僅扮演產業政策制定者的角色,自身也是金融科技產業發展鏈條中的重要一環。比如, 金融科技以數據為基礎,而地方政府手中掌握大量的數據信息,這些數據信息的打通與產業化利用是金融科技深化發展的重要支撐;再比如金融科技的智慧城市戰略需要地方政府全方位地支持與參與。” 上述分析人士還補充道,所以,除了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外,地方政府還可親身參與到金融科技場景化落地的實踐中去,為金融科技探索提供數據、場景等方面的支持。
在產業不斷創新發展、智能融合、技術推動的新形勢下,數據、場景、流量是金融科技未來發展的基石,在這一基礎上延伸出的智能解決方案、智能風控、反欺詐、智能營銷、智能催收、智能投顧等業務百花齊放。雖然過程坎坷起伏,但終點明確又清晰。未來,金融科技將成為金融產業下一階段競爭的核心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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