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對新浪微博、百度和騰訊作出行政處罰
9月25日,北京市網信辦分別對新浪微博、百度貼吧作出最高罰款和從重罰款的處罰決定,廣東省網信辦也對騰訊公司作出了最高罰款處罰決定。
北京市網信辦稱,新浪微博對其用戶發布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宣揚民族仇恨信息及相關評論信息”未盡到管理義務以及百度貼吧對其用戶發布傳播“淫穢色情信息、暴力恐怖信息帖文及相關評論信息”未盡到管理義務。新浪微博、百度貼吧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北京市網信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分別對新浪微博作出最高罰款的處罰決定,對百度貼吧作出從重罰款的處罰決定。同時,要求兩家公司針對違法問題進行深入整改,切實履行平臺管理的主體責任,規范平臺信息服務,對發布違法和不良信息的用戶賬號堅決依法處置。
當日,廣東省網信辦經立案調查,認定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有關規定,對其微信公眾號平臺用戶發布的法律法規禁止發布的信息未盡到管理義務,并依法決定對騰訊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今年8月11日,廣東省網信辦對騰訊公司微信公眾號平臺存在用戶傳播暴力恐怖、虛假信息、淫穢色情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的信息問題依法展開立案調查。
根據《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廣東省網信辦對騰訊公司作出最高罰款的處罰決定。同時,要求騰訊公司針對違法問題進行深入整改,切實履行平臺管理的主體責任,規范微信公眾信息服務,對發布違法和不良信息的公眾賬號堅決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