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在華起訴高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索賠逾10億元
騰訊科技訊 根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微信公眾號“知產北京”消息,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 蘋果 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蘋果公司”)訴 高通 公司、高通技術公司、高通無線通信技術(中國)有限公司、高通無線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通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及標準必要專利實施許可條件糾紛兩案。
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中,蘋果公司索賠經濟損失10億元人民幣,兩案中還各主張合理支出250萬元人民幣。
蘋果公司訴稱:
高通公司是從事移動通信技術研發和集成電路(IC)設計的公司,持有眾多移動通信標準必要專利,且是全球最大的基帶芯片生產廠商之一。高通公司在相關國家的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及全球基帶芯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高通公司作為標準必要專利的權利人,有義務按照公平、合理、無歧視的原則授予蘋果公司專利許可。盡管蘋果公司基于善意被許可人試圖與高通就其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組合達成直接的許可協議,其持續拒絕蘋果的請求或提供遠不符合FRAND義務的許可報價。
高通公司在進行相關通信標準必要專利的許可及基帶芯片銷售時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具體包括:
高通公司收取的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用及向蘋果公司發出的許可條件過高;
拒絕向某些標準技術實施者提供許可;
限定蘋果公司使用其提供的或批準使用的產品/服務;
其他依據《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的捆綁行為和不合理交易條件;
對蘋果公司實施差別待遇。高通公司上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同樣違反FRAND義務。
綜上,蘋果公司請求法院判令高通公司賠償其因壟斷行為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和合理支出,裁決符合FRAND義務的許可條件,作為高通公司與蘋果公司之間專利許可協議的基礎。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中,蘋果公司索賠經濟損失10億元人民幣,兩案中還各主張合理支出250萬元人民幣。
目前,上述兩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