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雙積分”政策正式發布,不松綁,但緩期
從狂熱到退潮,國內新能源市場經歷了大起大落的三年。政策趨于冷靜,始于2016年,如今這個備受矚目的調控方案終于要結出一個果子。
雷鋒網·新智駕消息,9月2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官方發布了關于《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的政策解讀,后者其實是對從2016年開始向公眾征求意見的“雙積分”政策的進一步落實。
工信部稱,《辦法》已于日前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聯合公布。《辦法》設立了對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的門檻,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是核算新能源汽車積分達標值的重要參數。
具體而言, 《辦法》對傳統能源乘用車年度生產量或者進口量不滿3萬輛的乘用車企業,不設定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達到3萬輛以上的,從2019年度開始設定積分比例要求,其中:2019、2020年度的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10%、12%,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積分比例要求另行公布。
雷鋒網 (公眾號:雷鋒網) ·新智駕此前曾 詳解過國家對新能源市場出臺的“碳配額”和“雙積分”的雙重政策 ,其中指出,2016年9月22日,國家工信部曾對外發布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而這,就是被業界稱為“雙積分”的最初雛形。
不同的是,最初的征求意見稿中,設定了兩年緩沖期,即,2016和2017年,對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不做考核,2018只2020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8%,10%和12%。而從最新《辦法》中可以看出,即便在積分比例要求上沒有松綁,但這一政策真正實施的時間已經被推延到了2019年。
“雙積分”,指的是將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CAFC)和新能源汽車積分(NEV)進行“并行”管理的機制,制度將企業平均油耗積分與新能源車積分相掛鉤,可操作性和量化程度更加明顯。制度一經提出,國內外車企開始各出其招應對,比較典型的是用合資企業作為賺取NEV正積分的手段,目前已經有不少企業踐行。
不過,從制度實施的放緩來看,整個市場似乎還沒有到達迎來大考的時機,那么2019年,車企們是否能準備好呢?
請點擊,查看 工信部對《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的詳細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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