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被罰30萬,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創頭條5月24日消息 ?日前,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因虛假宣傳被罰30萬元。處罰事由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處罰單位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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