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陳東敏教授:2018全球創新指數排名躍升5位,中國提前進入全球創新型國家行列
2018年全球創新指數GII 7月10日在紐約發布, 中國排名從2017年22名, 躍升5位, 在全球126個國家排名17, 首次進入創新領袖國家群體 (Innovation Leaders)。
對此, 聯合國知識產權組織全球創新指數研究中心國際顧問,北京大學產業技術研究院全球創新指數研究中心主任陳東敏教授撰稿對此做出深度解讀,創頭條(ctoutiao.com)全文發布,以饗讀者。
2018年全球創新指數GII 7月10日在紐約發布, 中國排名從2017年22名, 躍升5位, 在全球126個國家排名17, 首次進入創新領袖國家群體 (Innovation Leaders)。 中國在34個中高收入國家中居首位,在東南亞與大洋洲地區的15個國家中排名第五。中國提前兩年實現中國政府預定在2020年成為全球創新型國家的目標,值得祝賀。
全球創新指數 GII 由投入分指數, 產出分指數,和效益分指數構成。 2018年中國的產出分指數進入前10, 投入指數上升至27位, 效益指數連續兩年占據第3位。 從創新產出看,中國的優勢主要在知識創造(#4)與知識影響力(#2), 其中專利產出(#1), 商標(#3), 工業設計(#1), 創意產品出口(#1)。? 這些指標表明,中國在科研的投入, 企業研發的投入,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等方面已經形成良好的效果。從創新投入分析, 中國的基礎設施(#3),資本結構(#4), 貿易競爭(#2),國內市場規模(#1), 受教育人力資源 (#1), 企業內部員工培訓(#1), 企業研發投入(#2), 以及高科技產品進口(#3)等方面處于全球領先地位。 ?
GII指數揭示中國存在的短板主要在如下幾個方面:文化創意產品出口不足(#21); 人力資源與研究的投入(#23),尤其是引進國際受高等教育的人力資源(#97)的投入;基礎設施(#29)受GDP能耗(#94)的負面影響; 市場成熟度不夠(#25), 突出在小微貸款(#70)和對小投資人的有效保護; 商業成熟度的不足主要表現在境外資本對境內企業研發的投入(#94);這些指標在不同程度上受過度的法規及監管環境的制約(#100)。 近年來,中國政府在簡政放權, 改善營商環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政策和結構性的調整, 隨著這些舉措的進一步實施和生效, 這些分指標都會得到相應的提升。
2018年GII將26個國家的創新能力分為四類領袖類(Innovation Leaders), 成就類(Innovation Achiever), 合格類(Meeting Expectation) and 欠合格類(Below Expectation)。 中國首次跳躍進入領袖型創新國家集群。瑞士,荷蘭,瑞典,英國,美國,新加坡,芬蘭,丹麥,德國,愛爾蘭, 繼續保持前10名的座次。 相比該集群的國家, 中國的人均收入還有較大差距。 新時期,中國政府聚焦質量變革,效率變革, 動力變革, 對提升全要素生產力將會帶來正面的效果。 中國正在邁向下一個里程碑:2030年進入全球創新型國家的前列。 ?
附:
GII 指數結構 - 《2018全球創新指數報告(GII)》以80個分指數,從政策環境、教育、研發、基礎設施、商業體系、投入與產出等多個維度,系統衡量了全球126個國家的綜合創新能力。GII涵蓋了全球92%的人口和98%的GDP。 GII總指數由投入和產出兩個分指數、以及投入產出比的效益指數構成,系統、全面地評價了國家創新體系。 投入分指數由政策制度環境、人力資源與研發、基礎設施、市場環境和商業體系五大支柱構成; 產出分指數含有知識和技術產出與創造性成果(產品)兩大支柱; 7大支柱由80個指標構成。全球創新指數的模型經歷了十一年的不斷研究、調整和完善。模型的調整是為了更全面更科學地評價國家創新體系。除了國家創新能力的變化,國家的創新指數逐年排名也會受到模型調整和結合特殊創新因素所實施的具體方案的影響。 因此,不要僅限于關注排名的變化,更要著眼于全面分析國家創新體系的7大支柱及分類指標,才能有助于理解指數的指導意義。
全球創新指數結構 GII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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