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擬禁止網售處方藥 違規將被罰款
TechWeb報道 11月15日消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對外發布公告稱,為了加強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規范網絡藥品經營行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規定,從事網絡藥品銷售活動,應當具備藥品經營資質,應當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網絡藥品銷售者應當是取得藥品生產、經營資質的藥品生產、批發、零售連鎖企業。其他企業、機構及個人不得從事網絡藥品銷售。當銷售對象為個人消費者的,網絡藥品銷售者還應當建立在線藥學服務制度,配備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
同時,《管理辦法》對企業藥品經營范圍進行了規定,其中,網絡藥品銷售者為藥品生產、批發企業的,不得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藥品;網絡藥品銷售者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等。根據相關規定,違規發布處方藥信息或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處方藥的,責令改正,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管理辦法》稱,網絡藥品交易服務平臺經營者應當保守在經營活動中所知悉的相關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消費者個人隱私。網絡藥品銷售者、網絡藥品交易服務平臺經營者違反藥品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從事經營活動,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