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無人駕駛上路的法律障礙,美國即將公布修訂后的無人駕駛汽車指導方針
編者按:本文來自 網易科技 ,作者:劉春
據路透社報道,一些知情人士周二透露,特朗普領導的美國政府將于下周在密歇根州公布修訂后的無人駕駛汽車指導方針,以回應汽車制造商的呼吁,消除讓無人駕駛汽車上路的法律障礙。
據四名知情人士透露,下周二,美國交通部長趙小蘭(Elaine Chao)預計將蒞臨位于密歇根州安阿伯市(Ann Arbor)的一家無人駕駛汽車檢測機構,并在那里公布修改后的無人駕駛汽車指導方針。
趙小蘭的發言人沒有立即對此置評。美國政府網站上發布的一個帖子顯示,美國白宮管理和預算辦公室已于8月31日批準了美國交通部對該指導方針的修改,但具體細節未公布。
本周三,美國眾議院將對無人駕駛汽車的一攬子立法提案進行投票,該提案旨在加速無人駕駛汽車的部署,禁止各州封殺無人駕駛汽車。這項提案可能會有助于美國眾多汽車制造商和科技公司實現其承諾,到2020年或2021年讓無人駕駛汽車上路。
美國眾議院將按照“快審通道”的規則對該法案進行表決,該規則允許對需要表決的法案不進行修正。一個由美國兩黨參議員組成的小組開展了類似的立法工作,但并沒有提出議案。
今年7月,該提案獲得了美國眾議院下設的一個委員會的一致通過。該提案將允許汽車制造商獲得豁免權,在不符合現有汽車安全標準的情況下,第一年至多部署2.5萬輛汽車。在三年內,這一上限每年將增加至10萬輛。
美國眾議院的這項提案,將要求汽車制造商向監管機構提供其無人駕駛技術的安全評估報告,這是2016年公布的無人駕駛汽車指導方針提出的,但其無人駕駛技術不需要獲得上市前的審批。
消費者維權人士呼吁,應出臺舉措,讓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更快地獲得有關無人駕駛汽車車禍的數據,并讓該機構有更多資金來對無人駕駛汽車實施監管。
包括通用汽車公司和Alphabet旗下無人駕駛汽車公司Waymo在內,美國汽車制造商和科技公司呼吁聯邦政府制定更寬松的無人駕駛技術法規,而一些消費者團體則要求針對無人駕駛汽車采取更多安全舉措。
2016年9月,奧巴馬領導的美國政府發布了無人駕駛汽車指導方針,呼吁汽車制造商在開展15點“安全評估”時自愿提交其無人駕駛汽車系統的細節,并敦促各州監管機構遵從聯邦政府針對無人駕駛汽車所出臺的大部分法規。
對于奧巴馬政府出臺的無人駕駛汽車指導方針,汽車制造商提出了許多擔憂,包括該指導方針建議無人駕駛系統上市前,汽車制造商應提交給監管機構審查。
包括Waymo、通用汽車、福特汽車公司(F.N)、Uber、特斯拉在內,美國眾多汽車公司和科技公司都在積極開發無人駕駛汽車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