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起訴王勁侵犯商業秘密背后,一臺打印機是如何泄密的?
題圖來自:視覺中國
12月22日,有消息稱百度以侵犯 商業 秘密為由,將其前自動駕駛事業部總經理王勁及王勁所經營的美國景馳公司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百度的訴求是兩被告立即停止侵害百度的商業秘密,包括并不限于停止利用該商業秘密從事與百度相競爭的自動駕駛相關業務;并判令兩被告共同賠償其 經濟 損失及合理開支5000萬元,同時兩被告公開聲明消除影響,并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百度表示,王勁一是沒有遵守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不招攬百度員工義務及保密義務;二是離職時既未向百度返還存有百度重要商業秘密的電腦等物品,亦未做任何離職交接,甚至離職后直接違反合同義務,侵害百度商業秘密。
在百度的指控中,“電腦等物品“的這個“等”頗有意思。據了解,王勁在離開百度的時候以物品丟失為名,未歸還一臺 蘋果 air筆記本電腦,和一臺打印一體機。百度認為王勁從未歸還設備中竊取了商業秘密。
5000萬起訴的來龍去脈
王勁2010年加盟百度,離職前負責百度無人駕駛業務。在來百度之前,王勁在甲骨文等美國硅谷的多家公司任職,回國后曾在阿里巴巴、EBay和谷歌任職。
目前王勁在職的 創業 公司景馳公司,是2017年3月29日注冊的,而這家公司提交申請材料是2月23日。
王勁正式離開百度公司是2017年3月31日,就是說王勁在離開百度公司前已經與新的創業公司有所瓜葛。
有消息稱,王勁3月31日才離職,但其在3月27日就已經出現在洪泰基金CEO春分大會上,并宣布創業且獲得洪泰基金的 投資 。
王勁和百度是簽了競業協議的,王勁離職后,百度一直按時并足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王勁未離職之前就與新公司有所瓜葛,離職之后更是大肆招攬并雇傭百度自動駕駛技術人員,與原公司展開競爭,而且有使用原公司技術秘密與經營信息的跡象,這讓百度非常不滿。
在王勁離職的時候,聲明一臺筆記本和一臺打印一體機丟失,做了一個承諾書,承諾泄密責任由其本人承擔。百度公司事后認為王勁通過這些未交回的設備竊取了公司機密,由此引發訴訟。打印機泄密的事情也就浮出水面。
打印機是如何泄密的?
王勁在離職時以物品丟失為名,未交回筆記本電腦和打印機。
通常稍微大一點的IT公司,對于公司電腦,個人筆記本電腦和移動儲存設備都有嚴格的保密規定。
在公司內部,移動儲存設備的端口或者屏蔽,或者加密或者有程序寫入數字水印,甚至在系統中寫入U盤插入的記錄,而且一般來說,敏感的移動儲存設備很難帶出公司。
至于涉密的臺式機和筆記本電腦,這些技術公司的管理更加嚴格。一般來說都會有信息安全部門給筆記本和電腦安裝監控程序,公司的信息安全部門甚至能遠程監控涉及機密的任何一臺筆記本操作,每一步操作都有日志記錄。
但是,這些公司對于打印機一體機、復印機往往沒有足夠的安全檢查與監督。
事實上,現在很多高速打印機、復印機、一體機都帶有硬盤或者其他儲存介質的。
對高速打印機、一體機本身來說,儲存介質是為了更好更快的工作,兼有備份的功能。但是對安全來說,這就是一個嚴重的漏洞。只要是打印的文件都會臨時或者永久存儲到打印機的存儲器上,通過技術手段輕易可以還原打印機的內容。而且,部門內共享的網絡打印機還能把部門所有人的打印信息儲存,這些文件是可以繞開各種網絡與遠程安全監控的。
除了泄密,還可以消除泄密痕跡
當然,除了打印機儲存泄密,打印機打印紙質內容也可以泄密。
同樣在密切監控的情況下,如果文件通過網絡或者儲存介質復制往往會有痕跡,但是通過打印機打印,就只是知道打印了一個文件,網絡監控并不知道打印的是什么。
所以,泄密者帶走打印機的另外一個可能,就是消除泄密痕跡。
某臺打印機打印了一些高度機密的文件,紙質文件被帶出公司。而打印機本身的內部存儲或者管理軟件保存了打印的內容和記錄。
如果擔心泄密被發現,那么泄密人在離開公司的時候,就要把帶有儲存功能的打印機帶走,消除這個打印機曾經打印過機密文件的痕跡。
這樣,打印繞開了網絡監控,而帶走打印機避免了公司通過特殊手段恢復數據來獲取竊密證據(譬如某個時間點從某臺機器打印了某個絕密文件)。
所以,帶走打印機的另外一個可能是消除痕跡。
無論那個可能性,在百度起訴王勁的案子中,王勁離職時聲稱筆記本電腦和打印機一體機丟失是不符合邏輯的。
一般常識,蘋果的macbook ari筆記本很輕薄,確實容易丟失。但是在辦公室放置,外接電源,半米見方(王勁聲稱丟失的打印一體機尺寸470×442×473mm,重量13.9KG)也能丟失就很考驗智商了。
離職后,王勁的新公司迅速獲取了大量信息資源開展商業競爭,百度的指控不是空穴來風。
法律應該保護研發
對于 互聯網 公司和 科技 公司來說,離職人員往往掌握公司的商業和技術秘密。這些商業和技術機密并不是離職員工自己開發的,而是凝結了大量員工智慧,使用了原公司上億研發經費與資源研發的成果。這些成果當然不能跟著人被帶走,所以技術公司員工離職一般是要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或者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就有相應條款,員工離職在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相關行業是常態。
當年諾基亞沒落,諾基亞的趙科林就是過了競業保護期以后才去的華為。開發出諾基亞808這種優秀產品的丁寧離職后沒有去 手機 公司,而是去了捷豹 汽車 。
王勁在還沒有離職的情況下,新公司就提交了申請注冊,他去了融資者的會議聲稱創業獲得融資的做法確實很過分。
創業后與原公司開展競爭,挖走原公司的員工更是讓百度憤怒。當百度發現其離職時候聲稱丟失的筆記本電腦與打印機中的商業秘密被利用,百度忍無可忍提起訴訟。
對一家科技公司來說,研發是投入巨大資源保持核心競爭力的重中之重。像無人車這種人工智能的高端技術研發投入巨大,參與研發的人員都是高薪聘請。如果放任離職人員帶走機密和研發成果創業,那技術企業還敢投資做技術研發嗎?
需要技術,那就重金招聘其他公司的技術人員好了,別人投資,我來摘果子。長此以往,就沒有公司會主動投入研發,技術創新、產業升級也就無從談起。
所以,法律應該保護研發,支持企業的訴訟請求。而企業自己也要有足夠的警惕,不僅要把電腦、移動儲存介質管理起來,打印機、復印機、一體機、移動設備、網絡設備……任何一點漏洞都會讓企業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