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和微信支付轉賬要受限?央行“最嚴”支付新規有點兒無奈
幾乎形成一條定律:一旦牽涉到大眾金融或形成社會輿論,監管方就會變得過于謹慎。
國慶期間,央行為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下發了 一條通知 。這差不多是今年以來針對支付環節的“最嚴”新規——它從賬戶管理、轉賬管理等七大方面提出了二十項具體措施,其中,還涉及到限制支付機構日累計轉賬數額和筆數的條款。這意味著,從12月1日起,你從支付寶和微信轉賬時的筆數和額度都將受到限制。
別搞錯了,這回可不是為了照顧親兒子——各家銀行的網絡銀行,也面臨同樣監管。
假如你還記得到不久前,在全國范圍內引起廣泛關注的幾起知名電信網絡詐騙案——其中一起還涉及到一位女大學生死亡案件——央行出臺如此謹慎的新規不難理解。網絡詐騙頻出不窮,來自公安部門的數據顯示:過去五年,全國電信詐騙案件數量從10件飆升到60萬件。微信支付的擁有者騰訊則公布了一個統計數據:僅今年上半年,公眾在電信網絡詐騙中就損失了65.6億人民幣。以至于,在央行發布新規之前,在此之前的9月23日,中央綜治辦還聯合了六部委發文打擊電信網絡詐騙。
欺詐的確應該整治。不過,央行限制交易次數和筆數的做法,其實最終歸于這樣一個簡單粗暴的邏輯:少做事,就少發生壞事,極端了就是:什么都不做,就什么也不會發生。
這種“管教”方式,在政府的很多決策中都能看到,其效果也自然可以預想。
說到底,電信和互聯網不過是一種技術手段,詐騙人員也懂得用它來提升作案效率。但詐騙這一犯罪現象并不會隨著技術的消失而消失——因為并不是技術手段促使他們犯罪的。
無論如何,這條新規對于網絡支付而言都不是什么好消息,最直接的影響可能在于,移動支付交易的成本——不是指費用——被提高了,“數字貨幣”的流動性也變差。
金融在中國是一個大命題。大人們說它事關國家大事,而創新者說,它事關技術和新市場的未來。就比如 《FinTech, 金融科技時代的來臨》一書的作者 克里斯·斯金納提到,在價值互聯網時代,任何金融活動都能通過技術來擺平,任何金融活動都可以被簡化,任何金融市場都可以借助點對點、人對人的連接性被精簡,這對金融的開放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總體而言,“毛頭小子”才會產生簡化物,而“有資歷的人”只會出產錯綜復雜的東西。瞧,眼下,我們又從簡化回到了復雜。
移動支付及其背后的市場如今已經非常具有想象力,它也是一場尚未決出勝負的戰役。在中國,有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從全球看,蘋果、三星、Facebook等等大公司都在打這個市場的主意。它對發展中和不發達國家的影響更大。一個例子是,在世界最貧窮的地區,辦理移動轉賬的貨幣量甚至超過了地方貨幣的實際流通量。
隨著越來越多的商家支持數字支付,這些交易瞬間轉變成了數字貨幣。因此其想象力更可以上升到一個層面。這一切會發生得非常快——未來10年,移動數字交易就會在全球絕大多數國家普及。
移動支付的影響力已不可小覷。過去,當央行在統計M1貨幣量時,有一個隱性的項一直沒有被計入,即個人銀行卡下的活期存款。通俗解釋就是,它體現為你的移動錢包,即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產生的活期項,過去可以忽略不計,現在已經有17萬億的規模。從最初發端與電商交易,第三方支付在過去十年成長迅速。來自易觀的數據,2016年一季度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市場規模已經接近6萬億人民幣。而且第三方支付已經深入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消費、出行、餐飲、理財,甚至醫療、養老等。
央媽想做好事,卻也擔心再次出現未及時監管P2P帶來的后續種種問題。如何使用監管力度就成了火候拿捏的問題。
話說回來,此次出手監管并不能解決欺詐的根本問題。如果回顧第三方支付的發展歷程,甚至能看到,它誕生本身就是為了解決“欺詐”這件事的——在電商發展之初,缺乏信用,而Palpal和支付寶的出現解決了這個問題——所以說,解決技術詐騙,還得依靠技術本身。
但從大的方向上,我們還是可以有很多期待。今天下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一次會議上說:加快推進網絡技術創新,加快數字經濟對經濟發展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