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禁止出租車早晚高峰時段使用“打車軟件”
根據上海交港局發布的信息,從3月1日開始,在高峰時段新增運力配置方案出臺前,暫行實施每天7點30分到9點30分,下午4點30分到6點30分的早晚高峰時段,出租汽車嚴禁使用“打車軟件”提供約車服務措施,以緩解高峰時段打車難。高峰期禁用,你怎么看?

“打車軟件”出現后對傳統打車市場造成沖擊,馬路揚招難度加大,引發社會熱議。上海交港局認為“打車軟件”改變了傳統的出租汽車預約調度模式,提高了出租汽車運營效率,但其市場營銷手段、價外加價功能,以及對司機注冊登記把關不嚴等問題,已不同程度影響了出租汽車行業公平、公正的運營市場秩序。
根據上海交港局發布的信息,從3月1日開始,在高峰時段新增運力配置方案出臺前,暫行實施每天7點30分到9點30分,下午4點30分到6點30分的早晚高峰時段,出租汽車嚴禁使用“打車軟件”提供約車服務措施,以緩解高峰時段打車難。
同時將嚴禁出租汽車駕駛員在載客行車途中接聽、使用手機等終端設備,以確保出租汽車運營和乘客人身安全。
對租賃車輛安裝使用“打車軟件”,此次則被直接叫停,嚴禁安裝使用,以維護出租汽車客運市場秩序。
上海交港局也表態,將進一步納管打車軟件,繼2月11日正式約談“嘀嘀打車”和“快的打車”兩家第三方手機打車軟件運營商負責人后,2月27日將再度約談,重申必須在2月底前明確態度,將“打車軟件”與出租汽車公司電調平臺開展合作,將“打車軟件”約車業務納入電調業務統計范圍,承接“打車軟件”約車業務車輛頂燈顯示“電調”,并確保行車安全,對已載客運營車輛,屏蔽發送業務信息。
上海交港局發布的信息中稱,如“叫車軟件”置社會責任于不顧,對不愿意納管的軟件企業,交通主管部門將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打車軟件”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