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號刷量不就是為了騙老板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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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給刷量的公眾號投放過軟文的PR及公關公司,欠老板或者客戶一個合理的解釋!
業內10萬粉絲的公眾號,接一篇頭條軟文報價是1萬至3萬、二條是6千至1萬,如果作者撰稿的話,價格還會高5K左右。更極端的情況,咪蒙一條軟文已經漲到了65萬,反正土豪老板多,出的起的公司也有大把。至于為什么要到公眾號上投軟文,都怨自家的公眾號不爭氣,做不起粉絲,閱讀量幾乎等于員工數,哪好意思拿出手。
自媒體大V的粉絲規模擺在那里,初始的閱讀量就是上萬,轉給老板的朋友圈,大家再在朋友圈里轉一轉,制造了一種“我們已經被多少萬人注意”、“我們擁有廣泛知名度”的錯覺。老板臉上有光,馬上轉給投資人并發朋友圈配上了感性的評語“我們在路上·······”
今天我看微博有篇文章的標題讓人心酸,大概意思是“這家傳統企業自從轉型互聯網+,終于破產了!”這反映出了部分現實,玩互聯網的確很燒錢,流量貴、推廣難、粉絲難獲取成為創業公司的枷鎖。
還有一些二次創業的老板,被互聯網巨大的媒體聲量弄得焦慮緊張,以致于不折騰點動靜就像跟時代脫節了一樣,但是他們對互聯網的傳播規律并不了解,他們覺得互聯網傳播比電視臺、報紙上投廣告更加可以數據化。在追求品牌曝光的驅使下,一大筆營銷開支往往直接劃給品牌公關部。底下市場人員為了讓老板直接看到KPI,往往直接找公關公司解決,公關公司承諾達到閱讀量也找垂直領域內合作的大V投放。
大V的閱讀量高是圈內積攢的人氣,以及最初寫的一些干貨,傳遞出了有用的價值。要是每天打廣告,粉絲還接著觀看廣告,可理解為是同行借鑒,而不是讀者動機。特別很多創業、科技類的公眾號的粉絲一般心智較高,知道哪些是廣告哪些是有思想的文章。如果作者每天接廣告文寫,在自家平臺上發布沒有任何審稿壓力,按客戶的口徑來寫,沒有自己的立場。想要維持一貫的閱讀量很難,因而要么是公關公司刷量,要么是自己刷,反正公眾號只需要曝光率就行,又沒有“轉化率”的考核任務。
騰訊科技在9月29日公布刷單的營銷大號, 真實的閱讀量卻在600至5000之間,這么低的閱讀量卻是企業趨之如騖的投放渠道,有的客戶還連續多次進行投放,以鞏固傳播效果。而按照每篇保守1萬元計算,連續接單100天,就是百萬元到賬,靠一個公眾號一年賺的千萬也非常的正常,一些運營者甚至開通好幾個號來接單,從第一篇開始就在刷量,公眾號賺的盆滿缽滿。企業主也為了他們想要的“數字”付出了代價,不過他們可能還想不通自己廣告費另一半浪費在哪里!
在《皇帝的新裝》童話中,皇帝被身邊信得過的老臣,以及典禮官,為騙子做背書的機構,還有一群興高采烈的子民所蒙蔽?,F實生活中的老板并不比故事中的皇帝高明!在微信的刷量產業鏈中,老板就是“皇帝”,公司的PR就是“身邊的大臣”,所要的“衣服”就是文章的傳播數據,跟著點贊的是一群員工。還有為公眾號閱讀量做背書的榜單,他們只能統計公眾號統計的PV,而無法識別出UV及轉發朋友圈數據。真正運營公眾號的人卻十分清楚知道哪些是刷的、哪些是真實的,所以那些自媒體稱不知道哪些是被刷的辯駁是蒼白無力的,他們接受刷或者主動找人刷,都是為了收錢,定性為“騙”并不過分!
微信平臺并不想淪為做營銷的場子,從此前對微商、微信三級分銷封殺到這回當起了戳出真相的“小孩”。大家為營銷大號被揭底褲而狂歡,卻忘記了,刷量不過是公關公司以及自媒體公眾號、刷單公司、企業員工一起合謀騙老板的錢。真正被扒底褲的是掏腰包的老板們!
公眾號成為社會化媒體投放的根源是在互聯網+的創業潮,企業存在被報道、求關注的剛需,以及訂閱號文章在朋友圈在相對封閉的傳播環境中所產生的集體“自嗨”效果。如果不是騰訊官方良心發現,覺得自媒體這幫人這樣搞下去實在不像話,這樣的局面還會一直繼續。
當然,也不能怪人家去刷量,老板要的是數據,就自然有人做出數據給老板看。“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古代“齊王好紫衣,國中無異色,楚王好細腰,后宮皆餓死”,在現代員工以及合作伙伴為了滿足老板好大喜功的心態,只要把場面做好了,該拿工資的拿工資,該賺廣告費的賺廣告費,上演一場“羊毛出在豬身上,最后讓狗買單”的好戲,反正最終會有人買單,至于誰來買單,這個反而不重要了!
知道真相后的老板也許會沮喪;也許明知道是刷的,還去投放的話,走2VC模式的潛規則,形成了一套畸形的價值觀,這樣的公司即使做大做強,能給用戶或者社會帶來甜美的果實嗎?
如果這種“皇帝的新裝”虛榮心不改變,接下來還會刷直播的粉絲,刷商城里的評論,出錢請專家背書,以及更多的防不勝防的刷刷刷?!胺N因得因,種果得果”,如果老板就此買到教訓,做一番反省,也算是幸事一件了!
作者:李星(微信即QQ1598145405),策劃人,科技專欄作者,關注消費升級與互聯網+創業創新,公眾號lixingo2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