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夫婦被禁入證券市場5年,罰款30萬 |鈦快訊
鈦媒體快訊|4月16日消息:證監會16日晚公布了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人員市場禁入決定書,駁回了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最終決定: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趙薇收購萬家文化,始于2016年12月26日。停牌多時的萬家文化發公告稱:公司第一大股東萬家集團與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薇傳媒)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萬家集團將其持有的1.85億股公司流通股股份轉讓給龍薇傳媒,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9.135%,而龍薇傳媒擬以30.59億元接盤。
此前,萬家集團持有萬家文化1.94億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30.525%;倘若上述交易完成,萬家集團持股將銳減至882.23萬股,持股比例為1.389%。以三季報來看,萬家集團減持后將退居第六大股東之位,而龍薇傳媒則一躍成為萬家文化大股東,由于趙薇持有龍薇傳媒95%的股份,因此趙薇將成為萬家文化事實上的新東家。
資料顯示,龍薇傳媒成立于2016年11月2日,注冊資本為200萬元。何以成立不到兩個月就與萬家集團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外界多猜測為借殼。
在證監會連續發函逼問下,龍薇傳媒最終宣布放棄收購,2.5億元訂金獲萬家文化全數退回。
在16日晚公布的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人員市場禁入決定書中,證監會認為,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了嚴重誤導。
證監會認為,龍薇傳媒關于籌資計劃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包括龍薇傳媒在2017年1月12日的問詢函回復中稱向金融機構質押融資149,990萬元,披露融資金額與中信銀行融資方案中擬向龍薇傳媒提供融資30億元的實際情況不符。此外龍薇傳媒在2017年1月12日的問詢函回復中披露的款項支付方式為確定的步驟、確定的金額,未完整披露款項支付方式將隨金融機構的審批情況進行調整的情況。
再者,龍薇傳媒未在公告中明確金融機構融資存在的巨大不確定性,存在重大遺漏。根據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的融資方案,龍薇傳媒向中信銀行融資款項中的第二筆以及第三筆發放額度取決于萬家文化股價情況。
此外,證監會調查顯示,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龍薇傳媒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龍薇傳媒關于積極促使本次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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