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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在美國針對電信公司 Verizon 及其供應商
思科和
惠普發起了專利侵權訴訟,要求為數百項專利支付使用費。在移動行業,專利持有者通過 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視)原則共享標準必要專利,此舉旨在防止專利持有者通過歧視性的授權阻止競爭對手使用技術。然而,美國政府對華為的技術禁令禁止美國公司與華為共享技術和專利,FRAND 平衡被打破了,因此華為可以要求美國公司為專利支付使用費。華為正在利用美國的知識產權法律在美國打知識產權官司。但問題是特朗普政府才是問題所在,華為未必能在法庭獲得有利的判決,法官會指出華為
起訴了錯誤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