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互聯網的入口 ,你找到了嗎?
“+”在互聯網的前后位置不同,意義迥異不同?!?互聯網”就是將互聯網作為一個渠道,原先在店面賣盒飯現在又增添了微信群這樣一個渠道銷售;“互聯網+”就是Uber邏輯,自己沒有一臺車,通過技術與模式雙驅進行價值鏈重構,從而顛覆了傳統出租車行業。
凡是偉大的都是稀缺的,凡是稀缺的就是你學不來的,海底撈是,Uber更是,總之你學不會。故對于大多數傳統企業,研究+互聯網更具有現實意義,就是所謂的O2O。
O2O:知行合一方為上策
O固然重要,2才是關鍵,即如何連接線上與線下(方向與方法),O2O的緣起在于滿足消費動機的方便性(顧客的貪婪與麻煩便是商機),O2O最直觀地解決了“時間與空間”這兩大要素對于購物行為的制約藩籬,“互聯網+購物消費”的結合,就是形成O2O的過程。
無論店商,還是電商(含傳統PC電商與移動社交電商),需要解決的還是引流與成交,一切不以“拓客與鎖客”為目的行為都是耍流氓,耍流氓是風險最大效益最差的傻x動作。上門服務(美甲與餐飲等)不是O2O的主流歸宿,O2O是玩產品型社群的基礎構建要素。
產品型社群:羞答答的玫瑰
靜悄悄地開
社群營銷最能體現“產品力穩定是標配,品牌情懷是核心”這一流行觀點,褚橙賣的是跌倒后再雄起的勵志,360紅衣教主賣的誰就不服的挑戰決斗,三個爸爸空氣凈化器賣的是男人對妻小的關愛呵護,江小白小白酒賣的是吊絲吐槽感覺。社群的規模大小,取決于關鍵意見領袖的吸引力,即其人格魅力的吸粉能力:第一,讓牛B的粉絲佩服,例如褚老讓王石膜拜;第二,讓腦殘的粉絲臣服(甭生氣,你我眾生都是)。不管O2O也好,移動社交電商也罷,都是構建社群營銷的基本手段,就是碗筷與吃飯的關系。
產品型社群失敗的主要原因是注重社群而忽視產品,前者是表,后者是本。產品型社群與傳統營銷的基礎原素是相同的,不同之處在于組合的邏輯,產品型社群實質是市場型驅動的最高模式。動不動就否定4P,不是水貨,就是無知。
種子粉絲腦殘化程度決定死忠性,他們是首批嘗試性購買用戶,是義務傳播推廣大使,是草根化的意見領袖,是微商城分銷模式下的消費商。當前99%的社群都會垮掉,這絕非危言聳聽,因成活率巨低才彌顯珍貴。敗在并非玩法與套路,而是基礎建設上,一是企業信任狀抓取,一是品牌品類獨特價值發掘!
微商,花開兩朵獨自綻放
2015年下半年,朋友圈微商遭受斷崖式下滑,以至于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厘清本質,方可從容。微商是社交電商,分為朋友圈與微商城兩種套路打法,既然具備社交屬性,其核心還在于“人”。店商要地址,電商要搜索,微商要口碑!
朋友圈微商無論是陽春白雪,還是墻倒眾人推,它就是一門生意,生意有賺就有賠,與店商到處貼廣告的轉讓信息和淘寶贏利率不足5%無異,微商也是少數人致富的生意!
“弄虛、做假、炫富、裝B”四大惡疾不是微商的獨家標簽,是每個正經生意人都唾棄的伎倆。至于微信刷屏頻次高、賣貨給熟人、代理層級利潤分配不公平等現象更不值一駁,一切問題市場化手段都會迎刃而解!刷屏,誰沒有分享過杜蕾絲的廣告?殺熟,誰買房買車買手機買機票有熟人不去找買?價格,買一車貨與買一瓶貨的結算價可能相同嗎?洗盡鉛華人轉身,熱鬧之后是寂寞!回歸產品,重視零售是商業普世價值,店商、電商、微商亦是如此。
微商城屬于移動社交電商,從技術上依仗智能手機為載體,從模式上是社交電商,并非簡單將淘寶店搬上手機。PC電商以產品為核心,靠價格搶店商生意,靠流量PK競品;微商城以用戶為核心,靠分享獲取生意,靠推薦重構營銷。在形式上,二者差不多;在模式上,二者差得多。
微商城以虛擬商店為形式實現人與人之間的連接,微商城將沉冗資源進行綜合利用,是低成本微創業的一種選擇形式,“實體店+微商城”實現“1+N”的虛實結合連鎖經營。微商城并非忽視產品,而是產品更為重要,性價比是基礎要求,以差異化構筑驅動力,返傭分利形式避免了朋友圈微商式的詬病,三級分配構成價值鏈閉環。
我的定義,微店=電商+店商+直銷(利益返傭),販賣的是人與人互信,下單與支付在線完成,顧客向用戶轉化,消費者與品牌產生強關系,部分消費者愿意成為消費商,投資時間與人脈獲取利益回報。通過移動互聯網,以微信為主但不全是此等方式,以體驗者身份進行口碑銷售,以互聯網為智能化與數據化提供技術支持,利潤分配模塊化、集成化、即時化。
“TMD”改變了我們的生活
T——今日頭條,革五大新聞門戶命的主兒就是它,讓門戶網站淪為傳統媒體,以讀者閱讀偏好為核心,智能生成個性化的頁面,它知道每個人喜歡什么內容就推送什么內容,呈現出千人千面,真正做到了滿足用戶差異化需求。
M——美團,團購實質是“反向定制+預售制”的玩法,形成規?;瘍灮?a class='sowmlink' id='gongyinglianO2O' onmouseout='Fhidden()' onmouseover='Fpop(this)' target=_blank >供應鏈,以及降低生產成本。
D——滴滴,用智能工具連接供需雙方,消除信息不對稱進行價值鏈重構,整合冗陳社會資源綜合利用顛覆出租行業,未來以出租業的沒落為代價解決社會頭痛的城市道路擁堵問題。(當然是Uber思維)
“TMD”時代的朝陽初照,真正以用戶為核心布局商業模式,是對BAT平臺型商業模式的側翼戰,是對傳統行業與BAT時代純粹“按錢分配”的一場徹底的革命,真正做到了以利他為初心從而達到利己的結局。
(文/陳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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