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未辦信用卡卻被銀行催款,原來這才是真相!
沒辦過信用卡,卻被催款稱已透支近兩萬元。這樣的蹊蹺事被儀征居民老周遇上了。警方偵破此案后,他才知道,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被好友阿平利用,偷偷辦了信用卡。近日,阿平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儀征市法院判處罰金兩萬元。
蹊蹺
沒辦信用卡卻被催款?
2015年11月,老周突然接到銀行的催款單,稱他在該銀行辦理的信用卡透支近2萬元,已有兩個月未還。
“我從未辦理過信用卡,這催款單又是如何而來呢?”老周百思不得其解,趕緊把這一情況反映給了銀行。隨后,老周在銀行的建議下,向公安機關報案。
去年12月,儀征警方對此案立案偵查。后經調查發現,儀征籍男子阿平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月14日,阿平被警方抓獲。令人訝異的是,這個阿平竟是老周的好朋友。既然如此,他為何要陷害老周呢?歸案后,阿平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繳納了全部的透支資金。
內情
冒名辦卡透支,被罰兩萬
阿平,44歲,在儀征做生意。去年上半年,某銀行工作人員前來推銷信用卡。當時,阿平已經辦過該銀行信用卡,不符合辦理該卡的條件,于是,他便打電話詢問老周要不要辦信用卡。被婉言謝絕后,阿平認為,自己做生意需要資金,多一張信用卡比較方便,就想冒用老周的身份,再辦一張卡用于資金周轉。
可是怎么才能弄到老周的身份證件呢?這時,阿平想到,老周曾為他做過貸款擔保人,當時留下了一張身份證復印件。因此,他就偷偷用老周的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了一張信用卡,用于日常資金周轉。
近日,經儀征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阿平在儀征市法院出庭受審。在最后陳述時,阿平懊悔萬分,稱自己與周某是關系要好的朋友,當時未經周某同意便用其身份證復印件辦卡,僅是為了日常資金周轉,并且每月都是正常還款。直到2015年9月自己手機丟失,銀行催款信息未收到,加之當時被人騙錢, 在外 追債,沒有顧上還錢,這才被銀行催款。
法院審理后認為,阿平的行為已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綜合考慮他的認罪、悔罪等情節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對此,檢察官提醒市民,身份證是公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證件,受法律保護,平時一定要妥善保管身份證及復印件,在使用身份證復印件時也一定要標注好用途,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從事違法活動。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