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法院一審判決共享單車專利侵權案永安行勝訴
6月8日,備受關注的永安行專利侵權案在蘇州和南京兩地有了新消息。蘇州法院一審判決永安行的共享單車系統和公共自行車系統不涉侵權,駁回原告顧泰來的訴訟請求。
對此,顧泰來今日對媒體表示,上述蘇州法院判決是在自己從未出庭的情況下進行的審判和判決,此前他曾提出撤訴但被法院拒絕。待拿到判決書后,他將就此案上訴至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除蘇州一案,顧泰來此前還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永安行提起專利訴訟。據其透露,永安公司向南京中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被駁回。進而為此向江蘇省高院提出上訴,正在處理中。
據了解,今年3月份,共享單車永安行向證監會遞交最新版IPO申報稿,欲拼搶共享單車第一股的頭銜。4月14日,永安行通過證監會審核并獲得上市發行批文。
然而,沒多久,永安行便被起訴專利侵權。“無固定取還點的自行車租賃運營系統及其方法”專利持有人顧泰來以侵害其發明專利權為由,于4月17日和4月18日先后在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永安行訴至公堂。
并且,顧泰來還先后向證監會、中紀委、上交所以及部分媒體等實名舉報永安行侵權其專利,要求暫緩或暫停永安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工作。迫于輿論的壓力,永安行于5月5日發出暫緩上市路演的公告。
對于此次起訴,永安行董秘董萍曾作出回應:“我們的產品技術和他的專利是不同的,不存在侵權問題,我們會向法院提供相關證明材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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