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宣布對谷歌開展反壟斷調查,或罰款百億美元
據《金融時報》報道,因涉嫌通過技術手段在數字廣告領域打壓競爭對手,歐盟宣布將對谷歌的數字廣告業務開展反壟斷調查。
歐盟表示,此項調查將主要聚焦谷歌公司是否限制第三方公司獲取各類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序上的以廣告為目的用戶數據,僅將此類數據保留給己方使用,從而扭曲市場競爭。
“我們擔心谷歌讓競爭對手的在線廣告服務更難參與競爭,而在線廣告服務是谷歌和出版商盈利的主要來源,谷歌幾乎存在于在線展示廣告供應鏈的各個層面”,歐盟反壟斷負責人瑪格麗特·維斯塔格 (Margrethe Vestager) 在聲明中表示。
報道指出,歐盟此前的調查主要集中在購物搜索廣告、手機廣告和廣告合同上,而在本次反壟斷調查中,歐盟將首次直接調查在線廣告的黑匣子——當用戶點擊網頁時,谷歌會自動計算并向廣告商和發布商提供廣告位置和價格。
財報數據顯示,Google 去年的廣告收入約為 1470 億美元。從以往情況來看,歐盟罰款基于公司的銷售總額,上限為年收入的 10%。以此估算,如果谷歌被確定具有壟斷行為,或將面臨百億美金的罰款。
在本月初,因濫用在互聯網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谷歌剛被法國競爭事務監察總署處以 2.2 億歐元罰款(約合人民幣 17 億元),如今又被歐盟盯上,可謂是“禍不單行”。
對于歐盟的調查,谷歌日前在聲明中回應稱,“公司將繼續與歐盟委員會建設性地接觸,回答他們的問題,并向歐洲企業和消費者展示谷歌產品的好處”。
“每天都有數以千計的歐洲企業使用我們的廣告產品來吸引新客戶,進而為公司帶來利潤。他們選擇我們是因為我們提供的廣告服務更加高效、有競爭力。”谷歌在聲明中表示。
事實上,Google 并非第一次被歐盟進行反壟斷調查,甚至在此前的調查中,Google 曾三次收到歐盟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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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歐盟認定 Google 購物濫用互聯網搜索壟斷,促進其在線購物服務,從而對其開出了高達 24.2 億歐元(27 億美元)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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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7 月,針對 Android 反壟斷案,歐盟又宣布對 Google 開出 43.4 億歐元(約合 338 億元人民幣)的創紀錄罰單,并要求 Google 停止在 Android 上綁定 Chrome,允許廠商自行開發系統,停止付費綁定 Google Search APP 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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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 20 日,由于 Google 在線搜索廣告涉嫌壟斷,歐盟對 Google 處以 14.9 億歐元(約合 16.9 億美元,人民幣 113 億元)的罰款。
加起來看,Google 已被歐盟罰款 93.9 億美元(約合人民幣 640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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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s://www.ft.com/content/b8d7bc05-7e58-43f9-b977-47bbbe5802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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