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轉被禁,網貸平臺有哪些實操對策?
近日,廣東監管部門口頭要求網貸平臺“禁止一切形式的債權轉讓與服務”,引起媒體熱議。在麻袋理財研究院看來,討論政策本身是否合理意義并不大,因為結果無非是執行或不執行兩種。我們假設個人債轉被禁的情況下,網貸平臺有哪些對策。
五年一度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定調防控金融風險,監管政策趨嚴是大概率事件。對于網貸平臺來說,提前想好應對之策,比討論政策本身合理與否,更有實操價值。
一、 網貸 債權轉讓有哪些方式?
自從網貸監管政策出臺以來,超級貸款人模式已被禁止,類資產證券化的債權轉讓也行不通。目前,網貸平臺針對出借人的債權轉讓主要有合同轉讓和個人債權轉讓兩種。
(1)合同轉讓
合同轉讓是指網貸平臺向出借人提供各種定期產品,該產品用戶持有期限與底層債權期限不同,在合同協議中約定通過債權轉讓方式到期退出。該模式主要由平臺發起,提前系統設置好,用戶持有一定期限后,平臺幫助用戶實現債權轉讓。
(2)個人債權轉讓
個人債權轉讓是指借款人實際借款期限與出借人投資期限相匹配,或者在產品名稱中表明持有一段時間后可以轉讓的產品。該模式更多的存在于各大平臺散標投資項目,出借人持有一段時間,遇到臨時資金需求時,通過債權轉讓,實現變現。
二、債權轉讓禁令,對網貸平臺有什么影響?
(1)投資端:中長期定期產品減少,甚至消失
從投資端看,由于P2P投資客戶對資金流動性要求較高,因此,這類出借人投資長期高收益產品主要看重的債權轉讓功能。一旦債權轉讓被禁止,投資人就會傾向于投資短期產品,將會導致大量的長期集合標的募集期延長,甚至募集不成功。
(2)資產端:線上短期、超短期消費信貸平臺將更有優勢
從資產端看,對于借款人僅僅來自于線下的網貸平臺影響更大,特別是汽車分期業務的平臺。因為汽車分期產品一般長達三年甚至更長,一旦監管落地,對其影響較大。相比之下,部分經營線上的短期、超短期消費信貸的平臺將更有優勢。
三、網貸平臺有何對策?
(1)投資端:債權質押融資(凈值標)
事實上,債權質押融資在傳統金融機構很早就有。 早在2007年就有部分銀行推出,目前銀行普遍做法是只接受本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作為質押物,且借款人與出質人為同一主體。( 銀行理財產品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其在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收益權作為質押擔保,在銀行辦理的信貸業務。 )
同理, 網貸平臺 債權質押融資是指投資人將持有的債權質押給網貸平臺,然后申請貸款,也被稱為凈值標。之前就有部分平臺嘗試該業務,由于債權轉讓系統的存在,該功能的作用被弱化。
由于有債權質押,對于新的出借人來說,投資該產品風險相對較小。對于原出借人來說,當遇到臨時資金需求時也可以解決后顧之憂。
但是,該模式解決不了出借人的大額臨時資金需求。
因為根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三章第十七條規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臺的借款不超過20萬;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平臺的借款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
這就意味著出借人通過債權質押最多可以從平臺上夠獲得20萬借款。對于大額投資,特別是投資超過100萬以上的出借人來說,臨時資金需求暫時還是無法解決。
(2)資產端:縮短借款人借款期限,但是可以續借
如果資金端被監管認為存在期限錯配等合規風險,那么對于網貸平臺來說,不妨從資產端考慮。類似于信而富,大力發展線上短期消費信貸業務,未嘗不是一個選擇。據信而富財報顯示,2017年1季度,該平臺促成借款交易總額4.85億美元,其中線上短期借款超過80%,重復借款率繼續攀升,由去年的67%攀升至一季度的73%。
四、小結
麻袋理財研究院認為,2017年是金融監管大年,監管部門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在第一位。對于網貸平臺來說,在各項政策出臺之前,想好應對之策,提前理清思路,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快速適應變化。
科技賦能,動能轉換。9月14日億歐將在北京雙井富力萬麗酒店舉辦以“ 服務實體經濟 ”為主題的 2017中國FinTech未來領袖峰會 ,活動詳情及報名請戳: 服務實體經濟——2017中國FinTech未來領袖峰會
本文系投稿稿件,作者:王詩強;轉載請注明作者姓名和“來源:億歐”;文章內容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億歐對觀點贊同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