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首次入戰雙十一:最高賠200元 無保價
IT之家(www.ithome.com):中國郵政首次入戰雙十一:最高賠200元 無保價
每年“雙十一”,物流爆倉壓力下的快件丟失及破損時有發生,今年,隨著中國郵政首次參戰,郵遞市場又有了新的焦點。據天貓官網最新公布的“雙十一”物流大攻略,今年首次入戰“雙十一”的中國郵政,在因郵政企業責任導致郵件丟失的賠償中,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200元,且沒有“保價”服務;EMS及E郵寶盡管提供“保價”,無保快件的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所付郵費的2倍。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天貓物流平臺上其他快遞公司,依照“淘寶推薦物流公司服務條款”,均提供2000~20000元不等的保價;對未保價物品的損毀或丟失,多數按實際損毀和丟失的貨物價值進行賠償,不過,最高賠償金額上限僅設定為1000元。
同屬于天貓物流平臺服務商,“國家隊”與民營快遞為何執行截然不同的兩套標準?當電商成為一種消費主流,相關的物流標準及法規亟待完善。
快件理賠:“國家隊”、民營標準迥異
記者注意到,中國郵政此次“雙十一”最高200元賠付的前提還包括:只“針對國內小包月交寄量1500件及以上的協議電商客戶。”這意味著,月交寄量1500件以下的電商客戶,依照規定,能獲得的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而“通達系”等民營快遞均沒有設此“門檻”。
顯然,無論中國郵政還是EMS,相比民營快遞,在“雙十一”中承擔的郵件丟失責任都會更小,爭議也由此產生。
對此,一位接近中國郵政的業內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指出,中國郵政“雙十一”提供的依然是普郵服務,區別于標準快遞,因此依照《郵政法》,可以名正言順不提供“保價”。
不過,中國郵政也有自己的委屈,上述業內人士說,“相比其他民營快遞,中國郵政的優勢和市場需求主要在于,它不會拒絕攬收,尤其偏遠地區、民營快遞‘雙十一’期間送不過來的四、五線城市,都會由中國郵政和EMS主要承擔,這都是最苦、最累、利潤最薄的市場。”
同時,在該人士看來,將賠付標準提至200元對于中國郵政來說,已經算是拿出“十分”的誠意和做出“破天荒”的讓步,屬史無前例,因為如果嚴格按照《郵政法》第47條規定,未保價郵件的最高賠償額注明:“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相關標準及法規亟待完善
上述接近中國郵政的業內人士對記者坦言,一方面,作為“國家隊”,中國郵政和EMS必須是國家《郵政法》的堅定執行者;另一方面,在許多市場人士看來,2009年實施的《郵政法》確實已經不能適應目前電商發展的新形勢。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事實上,在民營快遞的日常理賠中,如果沒有和淘寶電商類似的服務條款約定,寄件人的“無保”快件理賠通常參照《郵政法》中“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規定。
由此常見的理賠糾紛就是,由于消費者多數沒有“保價”概念,價值數千元甚至上萬元的貴重物品在寄遞中一旦遺失或損毀,往往只能得到不到百元的賠償,致使貴重物品成為快遞丟失及損毀事故頻發的“高危”地帶,這也成為電商賣家最大的苦惱之一。
而天貓之所以和物流服務商約定將“無保”快件的賠付額度上調至1000元,區別于《郵政法》,也正是為了更好地規避此風險。
但還有新的問題在于,電商人士指出,過去網購的物品,多數以幾百元的小件商品為主,1000元的賠付額標準差不多可以滿足,但隨著電商發展的多元化與高端化,尤其近幾年“雙十一”的拉動,即便有最高2萬元的保價約定,也已經不能滿足部分高端物品的快遞市場需求,比如貴重電子數碼產品、寶石、名表等,而這都需要相關行業標準及法規的修訂完善。
爭議猶存的是,已經逐步市場轉型、開始與民營快遞充分競爭“雙十一”參與電商市場的EMS,也被呼吁更多遵照市場法則理賠,畢竟《郵政法》并不能保證“國家隊”一定不出現快件的丟失損毀,這樣更有利于公平競爭,對消費者也是更好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