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公眾號11月24日消息,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明確的“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廣東省、上海市和內蒙古自治區試點推行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以下簡稱數電發票)以來,試點地區已逐步擴大至全國。試點推行工作平穩有序,取得了優化營商環境、提升行政效能、助力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的積極效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12月1日起,全國推廣應用數字化電子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