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合伙人制度被拒后,馬云的三個選擇 - i黑馬
作者:黃遠
【導讀】日前有消息稱,香港證監會已召開董事局會議,對于任何會被視為對阿里巴巴作出豁免,使其不需遵守現行上市規定的改變,證監會都予以否決,其中包括允許阿里巴巴采取合伙人架構上市的建議。
日前有消息稱,香港證監會已召開董事局會議,對于任何會被視為對阿里巴巴作出豁免,使其不需遵守現行上市規定的改變,證監會都予以否決,其中包括允許阿里巴巴采取合伙人架構上市的建議。
選擇一、在港上市
自2012年5月與雅虎達成贖身協議之后,阿里巴巴就承載著頗大的高估值上市壓力。
根據上述協議,雅虎對阿里巴巴未來IPO的標準進行了重新規范,規定阿里IPO時毛收入應不低于30億美元,IPO發行價需比阿里回購雅虎股份每股溢價110%。而根據阿里巴巴當時350億美元估值計算,未來IPO時阿里市值需達到至少735億美元。
換言之,如果阿里巴巴不能以735億美元以上的估值在2015年前上市,雅虎即可自行處理手中股份,雅虎還是大股東。顯然,這絕對不是馬云愿意看到的。
由于估值因素,此前有人猜想阿里巴巴會回歸市盈率較高的A股。但是,因為阿里巴巴股權結構里有外資成分,要回歸A股,其股權結構要做比較大的調整。如,2007年11月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阿里巴巴網絡有限公司(下稱“阿里B2B公司”),注冊地為開曼群島。
阿里巴巴并沒做股權調整,顯然已經排除了A股市場、轉投境外。爭奪主要在香港交易所、紐約交易所和納斯達克交易所這三者中展開。
“阿里在美上市的可能性幾乎為零。美國嚴格的會計標準是令阿里止步的原因之一。”一家即將在港IPO的科技類公司創始人再次向記者確認:據他了解,阿里還是會在香港掛牌上市;如果類比騰訊,騰訊目前市值約為7000億港元,阿里的市值將達到8000億港元。
但是,在港上市需要解決控制權旁落的尷尬局面。從目前阿里巴巴的股權結構來看,形勢對馬云及管理層仍然不利,算上馬云本人持有的阿里巴巴集團7.4%的股權,整個管理層的持股比例也只有10.4%。而根據日本軟銀和美國雅虎披露的數據,這兩家公司各持有阿里巴巴集團36.7%和24%的股權,兩家外資對應的投票權和董事席位顯然足以控制整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