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將納入監管:終結非理性繁榮 業內關注誰來管
環迅支付被罰150萬元接入外匯平臺或成主因
汪青
隨著第三方支付行業的迅猛發展、亂象頻發,第三方支付也成為央行監管的重點工作。
《中國經營報》記者通過梳理發現,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僅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就已經連續發布25家支付機構的處罰信息,累計罰金超過330萬元。其中,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環迅支付”)由于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罰款150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成為25張罰單中最大罰單,在這背后,環迅支付因接入外匯平臺而遭到投資者密集投訴。
支付業內人士慕楚對記者表示,透過這些舉措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平臺受到的監管日趨嚴格。
重罰
8月24日,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包括上海紐斯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億付數字技術有限公司和環迅支付等五家第三方支付機構,被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分別處以2萬~150萬元人民幣罰款,其中環迅支付為150萬元,其余四家僅數萬元。
次日(8月25日),央行上海總部公示了5則關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行政處罰公示信息。
8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再次公布了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行政處罰公示信息。
據央行公告,上海東方匯融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上海商旅通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上海金誠通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各處罰款4萬元、1萬元、1萬元人民幣。銀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錦江國際商務有限公司、上海大眾交通商務有限公司、上海千悅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也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分別被處以人民幣50萬元、4萬元、5萬元和3萬元返款。
此外,從7月27日的上海銀罰字【2017】19號到行政處罰決定日期8月15日的上海銀罰字【2017】24、25、26號,央行上海還連續發布了8家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罰單。
對此,支付業內人士慕楚對記者表示,隨著行業不斷的成熟發展,雖然每次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罰單金額都不大,但是可以透過這些舉措看出第三方支付平臺受到的監管日趨嚴格。
“自今年1月13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后,明確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由央行集中存管,使得支付機構的利潤空間變窄。而作為第三方支付機構,也應該積極調整業務方向,尋求新的增長點。”慕楚說。
監管升級
此外,8月4日央行支付結算司發布《關于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臺處理的通知》稱,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同時,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網聯平臺和業務遷移相關準備工作。
一家滬上支付公司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目前第三方支付機構被罰主要涉及違反備付金相關管理規定,比如未按規定存放和使用客戶備付金,有些甚至出現挪用備付金的情況,導致失去運營資質。此外,還存在部分支付機構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預付卡業務管理以及相關清算管理等規定。也有一些支付機構未按規定公開披露相關事項,損害客戶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監管層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出發的頻率和力度也在不斷上升。自2016年9月央行發布《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后,央行針對第三方支付多次違規現象已開出多張罰單,其中有機構罰單甚至超過百萬級至千萬級。
在被罰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中,環迅支付罰金最高達到150萬元,此外還被沒收違法所得29萬元,共計179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聚投訴平臺上,有多則關于通過環迅支付投資外匯交易網站被騙的投訴信息。目前,隨著地方交易場所的強力清理整頓,部分從業人員開始轉向外匯交易,但這些外匯交易機構并未被監管層認可。
記者曾就被罰相關情況,以及最新的整改情況致電致函環迅支付,不過截至發稿,對方仍未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