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訴OTA的日本酒店集團,這次罵錯人了
星野事件的“錯位控訴”:當合約不存在,責任從何而來?
近期日本知名酒管品牌星野集團社長星野佳路,在X (原Twitter) 以中英雙語發文警告,提醒消費者避免透過Agoda訂房,引發社群關注、主流媒體跟進與酒管同業進場指控。
問題起因,可究源到2024年3月前,OTA平臺Agoda上有部分第三方供應商上架未驗證的房源,引發消費者訂房后的履約問題。同年6月,日本觀光廳發出業務改善要求。迄今年,星野集團對于Agoda的改善措施并不認同,因此近期事件升級,其后Agoda則由CEO Omri Morgenshtern出面,表示將引進基于人工智能的提前監控系統,自動刪除不準確的內容,并強化第三方供應商管理,算是雙方初步都體面走下臺階。
然而,事情的吊詭在于:星野與Agoda之間并未有任何直簽合約關系。
Agoda作為OTA平臺,販賣的是第三方供應商 (marketplace seller) 所上架的星野房源。這就像是Amazon販賣的某品牌商品,并非來自品牌旗艦店,也非平臺自營,而是某間轉售商從其他渠道取得后再上架。若產品有瑕疵,品牌能怪平臺嗎?恐怕法律上并不成立。
在合約上,Agoda的權責關系并不面向星野,而是面向在其上架房源的第三方供應商。星野的聲明充滿憤怒,帶動社會慷慨激昂排外,但在法律關系上,海擇資本認為其實是一場“失語的抗議”。
Agoda是平臺,不是供應商;星野控訴對象選錯了
這起事件其實揭開了日本酒管品牌在全球OTA生態中最根本的幻覺:認為品牌仍能控制自己的商品在外部平臺上的呈現與履約。
實際上,Agoda的平臺 (marketplace) 運作邏輯非常清晰:它允許第三方供應商 (可能是代理商、分銷商、旅行社,甚至只是個能與OTA簽約的囤貨實體) 將取得的房源上架,再由平臺提供比價、預訂接口與支付流程。Agoda并非這些產品在法律意義上的供應商,而更像是一個比價中心+流量入口。
對星野而言,如果無法阻止其他供應商轉售自己的產品,就不能指望平臺替品牌維護形象。一個沒有與平臺建立正式分銷合約的品牌,如何對平臺提出任何“應為”的要求。Agoda此時的角色,與其說是失職,不如說是中立技術平臺遭遇道德綁架的受害者,這莫名的受害狀況,其實過去Trip.com在日本也承受過。
Agoda真的沒錯嗎?責任在供應鏈管理,而非無品牌直簽直連
盡管如此,我們也不能說Agoda完全沒有責任。在此事件中,Agoda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核與上架控管明顯松散。部分供應商在休館日仍照常上架販賣,導致實際履約無法完成。這說明Agoda對供應商履約行為的監管機制并不成熟,甚至可說是缺位。
然而,這不是來自惡意,而是平臺邏輯的必然結果。Booking集團季產間夜量超過3億,旗下Agoda今日的供應商數量與分銷層級極其龐大,轉向用法律條款與服務條件 (T&C) 控管風險,而非前置審核每個房源的履約質量,這并不意外。也就是說,它把風險控制交給法務部門滯后處理,而非客服或運營行前排除。這在高流量、低轉化率的流量平臺來說,其實是商業常態。
更重要的是,即便從國際電商法律的演進趨勢模擬,Agoda是否應負責,關鍵也在于它是否”知情或應知情”該供應商未具備授權資源,或房源存在虛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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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國判例為例,Amazon在多起案件中被法院認定需承擔”次級責任 (Secondary Liability) ”,其核心依據是平臺明知或應知風險 (比如仿冒/非法) 卻未采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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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市場,平臺若未實時處理仿冒或非法產品,亦可能須與第三方連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換言之,Agoda并不是不能賣星野的房源,而是不能在“明知”供應商無法履約、或未經授權上架時,仍允許交易持續進行。只要Agoda能合理主張其供應商來自合法渠道 (例如透過曾成功交易的分銷商或B2B合作渠道) ,且平臺未對該商品作夸大包裝、參與價格操控、錯誤標示或履約操縱,則其法律責任范圍仍然有限。
從實務操作上看,Agoda真正應承擔的,是建立“知情及應對”的流程標準——包括黑名單機制、休館排程比對、舉報自動下架、供應商履約歷史透明等工具。這些只要一定程度到位,酒管集團很難成功定罪平臺回避監管責任。
問題本質上無法避免,除非能掌控流量
若從戰略視角觀察,我們會發現:這根本不是一個可以被“改善”的問題,而是一個本質上難以被解決的權力失衡。
首先,日本酒管產業正在全面依賴境外流量作為增長引擎。雖然日本 (過夜) 國民旅游人次在2024年仍為入境游人次的翻倍以上 (約1.2倍) ,但入境旅客持續年增,國民旅游增長疲軟。這意味著,Agoda、Trip.com、Expedia等國際平臺成為主要增量來源。星野若要兼顧營收與排外,要不就是自營渠道能控有增量,要不就是日系OTA/旅行社渠道能控有增量,不然等于拒絕未來的營收成長。
其次,酒店商品正在快速標準化。消費者選擇趨勢從體驗導向轉向價格導向,連日本人都同意,一泊二食/一泊三食的組裝套裝,在需求上已被單賣房間/房間+早餐逐步取代。品牌價值再高,還是有很多國家 (特別是亞洲) 的客戶,會以價格直觀決定購買意愿,若缺乏強大的直銷能力與流量經營能力,無法阻止消費者以比價心態,在平臺購買“第三方供應商的星野產品”。
最后,基本上包括Agoda在內的OTA平臺,都早已從自營式分銷商,轉型為平臺式分銷商,它會控管履約質量,但可能選擇事后控管──如果這樣做ROI對它來說更劃算的話。這種架構下,會將品牌推向一種前所未有的困境:你會被看見,但不能主導你在哪里被看見。
星野不是唯一受害者,但這不是Agoda的錯
在這個由流量主導、責任去中心化的住宿業新秩序里,日本品牌必須重新認識一個現實:
你不是不能掌控履約,而是不能掌控曝光;你不是被誤解,而是你選擇不知道流量動線。就算AI重新定義流量入口,這狀況一樣會發生。
這不是Agoda的問題,也不是OTA的問題,下次可能發生在Trip.com、Hotels.com,甚至是Traveloka、Yanolja,這是日本酒管品牌在全球化供應鏈架構下,仍然懷抱主權幻覺的結果。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環球旅訊 ,作者:海擇資本?羅海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