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云說純電商行將結束,但新時代未必屬于阿里
這幾天馬云有個言論特別有意思,他表示電子商務時代行將結束,線上線下物流結合在一起的新零售時代即將到來,阿里巴巴明年開始將不再提電子商務。這一表態距離馬云和王健林的1億元賭約,只過去了不到4年時間,圍觀者已沒機會再看到這一5年賭約的結果了,因為電子商務與傳統零售正走在融合的道路上。
企業家任何帶有預判性質的表述中,都能體現出宏觀和微觀環境的真實情況,聽眾能否捕捉到那其中真意就是另一回事了,因誤判意思而進了坑,拐上二股道,那也怪不得別人,誰讓你不去多加思考呢。2012年之所以有這個億元賭約一點也不奇怪,阿里巴巴需要更多人和資源來推進其電子商務,否則2014年怎么上市呢?今年馬云說要淡化電子商務,也根本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因為整個電子商務的大環境已經變了。
過去兩年隨著宏觀經濟下行,伴隨而來的需求下滑情況已相當明顯,與此同時人口紅利出現斷檔,互聯網總用戶數維持在7.1億左右的水平,難現過去的高增長盛景。隨之而來的就是新增用戶跟不上導致流量變得稀少,價格水漲船高。從過去20年互聯網的發展速度來看,當前的情況已很難維持整個互聯網產業的高增長速度,互聯網公司必須找到新的增長點。
電子商務產業本身是什么狀況呢?雖然前幾年連續出現成倍高速增長,但當前中國的電子商務滲透率也僅有12%左右,也就是說仍有80%以上的消費行為發生在線下。當初億元賭約的主要內容,正是賭電子商務在5年內超過傳統零售,如今4年過去了,這一豪言壯語已看不到實現的可能,可以說連邊兒都挨不上。
那么電商突圍之路又在何方呢?做電商國際化是個方向,但任重而道遠,把目光投放到消費的大頭即線下,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可讓電子商務放下身段主動進軍線下,卻并不是個容易完成的任務。電商的業務基礎是進行線上連接,將交易、支付、物流、售后等一系列要素連接起來,實現高效率的交易,但電商的商業邏輯中有一個天然缺陷,那就是缺乏線下應有的消費場景,雖然所有電商都在高呼建立線上消費場景,但這一主張弄到最后,也無非是在線上營銷手段上出些新意而已,而這并不是真正的消費場景構建。
如果說少部分日常必須消費需要改善效率的話,那么大部分消費仍屬于體驗式消費。你可以去網上買些米面油,但去買一件高檔時裝或其他并非必需的高檔商品時,線上能夠輸出的消費體驗是相當可憐的。對于有些商品而言,線下消費場景是必須有的,否則難以激發消費意愿。這也是為何電子商務高歌猛進了十幾年,搞得很多人認為電商仿佛已超過傳統商業了,但最終才發現也不過就是占了整個消費活動的一成而已。電子商務繼續這樣光榮孤立下去,必將喪失未來。
讓電子商務去做線下店,他們會認為資產太重,賺錢太少;電子商務去整合線下生產要素實現連接,也還得相關要素愿意不愿意讓你整合,一句話你分量不夠,還沒發展到能夠進行整合并成為主導者的市場地位。電子商務在崛起之際本可以懷著謙卑的心態去與線下進行融合把生意做大,但電商在對傳統零售喊打喊殺這么多年之后,在遭遇困難之際搖身一變又要去與線下合作創建新零售并在其中占據主導地位,相信不會有那么多人能夠同意這個計劃。
反觀億元賭局的另一面以萬達為代表的線下實體,在電商風光無限的那幾年并沒有自輕自賤,而是基于自身資源和優勢提出了互聯網+實體的商業模式,在保護及提升線下消費場景不受侵擾的同時,積極推進傳統商業模式的信息化改造進程,通過飛凡不斷輸出新的服務改善零售效率,提升用戶體驗,在這個轉折的關口,已發展到了風生水起的地步。
脫胎于萬達電商的飛凡,既非傳統電商平臺,也不是傳統意義上的O2O,因此飛凡不必做供應鏈、不必做交易、不必做物流配送,而是在實體商業原有體系基礎之上,對其進行信息化改造和體驗場景建設。而且,電子商務的要義之一是線上流量運營,那么相對比而言,飛凡要關注的事則是如何通過技術手段將實體商業體的線下流量運營好,這其中的學問大了去了,而蘊藏于線下生意中的潛在價值也遠非傳統電商的線上生意所比。
其實飛凡做開放平臺也好,做商業聯盟也好,只需要牢牢把握住兩個關鍵點,一方面是要運用萬達自身乃至全國實體商業的資源優勢和線下運營經驗,另一方面則充分發揮互聯網思維、平臺、技術、手段在消費體驗提升方面的價值。這是條合理整合商業要素的融合之路,而非形為顛覆實為爭奪發展資源的非此即彼。如果馬云提出的新零售概念是對的,萬達比阿里更有條件和資格去做這件事,因為萬達一直堅持自己的理念沒有動搖,如今已接近于開花結果的階段。這個案例,就像幾年前滿世界追捧互聯網手機概念時,oppo和vivo卻在進行線下零售渠道的建設一樣,等到人們回過味來再去追趕,已失去了最佳機會。
但不管怎么說,電子商務如今不與傳統零售做割裂,知道要將線上和線下結合起來了,這是個很不錯的進步。這意味著兩種商業理念在進行激烈碰撞之后,有很強的融和意愿,也證明了飛凡所走的實體+互聯網模式的正確,也意味著電子商務的未來之路已找到方向。其實賭局并不重要,說什么也不重要,對商業模式的探索和創新才更重要,向產業要素和用戶輸出價值才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