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資開放基礎電信業務,BAT跨界迎新機遇
日前,《關于促進移動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發布,文件中提出,開放民間資本進入基礎電信領域競爭性業務,深入推進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發展,形成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業務服務相互競爭的市場格局。
實際上,這不是有關方面第一次開放民間資本進入電信領域,但這次的用詞顯然最為深刻,開放的是“基礎電信領域”。
一般來說,電信業務可分為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基礎電信業務是指提供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和基本話音通信服務的業務。此前,對民資開放的是主要是增值電信業務,為此發放了大量的虛擬運營商牌照。
2012年6月28日,工信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民營資本進入的八大領域。內地將扶持民營資本實質性進入基礎電信領域,力爭在移動通信試點業務方面推出一批民間示范企業,增添電信市場競爭活力。
從2004年12月11日起,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中國正式對外開放基礎電信等服務貿易領域的相關業務。外資可以在上海、廣州和北京設持股30%的合資企業,并在這些城市內及其之間提供服務。深圳、杭州等14個城市2005年年內開放上述業務。
2013年12月26日首批虛擬運營商牌照發放起,現在已經有40余家虛擬運營商。但因缺乏定價權和市場培育期,大多數虛擬運營商的日子并不好過。
在過去的一年,因為實名制困擾和電信詐騙分子的搗亂,讓虛擬運營商行業遭受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發展受阻,正式的虛擬運營商牌照也未發放。這種狀態顯然不能讓監管層滿意,需要通過繼續的深化開放來推進。
在2016年,電信運營商相繼與大型互聯網公司開展了合作,隨著民資準入領域的放開,下一步將會給百度騰訊阿里巴巴這樣的互聯網巨頭更好的發展機會和與運營商展開深度合作的可能。